一、考前健康与准备 近期流感等呼吸道疾病多发,请注意个人防护,日常生活中多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适当加强锻炼,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负责人。 二、打印准考证与熟悉考点 考前3天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认真核对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注意:准考证正反面均不得涂改或者书写。 可于1月5日下午4:00~5:00到自己所在考点,熟悉考点环境与赴考路线。 三、诚信承诺与违禁物品管理 所有考生须在考前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和《不携带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进入考点承诺书》,承诺绝不携带任何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点。 特别提醒:考生一旦将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带进考场,不论主观上是否故意、不论是否使用,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请温州市区报名点(含鹿城、龙湾、瓯海、洞头户籍)的社会考生在2026年1月4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考生不携带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进入考点承诺书》云签署。 在其他学校(单位)报名点报名的考生,根据学校(单位)的统一安排,另行签署,考生也可以主动联系报名点学校(单位)。
四、赴考安排与时间提醒 本次考试三天均为工作日,考生和家长需提前规划赴考路线,考虑不携带手机后的交通出行方式和用时,适当提前赴考点的时间,至少提前50分钟到达考点,避免迟到误考。如有家长送考,请做到即送即走,避免聚集。 五、入场安检与身份核验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点。本次考试全面实施“二次安检”。 1.首次安检是考生进入考点(考试区域警戒线)时进行,对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进行安检并收缴,首次安检后,考生在考试区域警戒线内活动等待; 2.第二次安检在进入考场时进行,再次检查考生是否携带了违禁物品。考生在接受工作人员按规定实施的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时,如出现金属探测仪报警,应主动出示引起探测器鸣叫的金属物品。 提醒1:考生尽量不要穿戴有金属装饰物品的服装、不携带金属物品,以免延缓检查速度,延后进场时间。提醒2:务必不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点,如携带手机,请在进入考点前将其交由领队老师或家长看管。 六、进场、交卷与时间规定 考生在进场铃响后凭准考证、身份证及时有序进入考场。 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外语听力考试开考前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学考不得提前交卷;选考及外语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 七、人脸识别身份验证 本次考试启用身份识别仪对考生进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考生在接受监考员检查完毕后,将身份证“竖放”在机器读卡处,面向识别仪静候验证,通过后按座位号入座。 八、答题注意事项 考生在拿到答题纸后,要核对答题纸上条形码中的姓名、准考证号与自己的信息是否一致。在考试过程中要注意查看答题纸上每道题的答题区域,避免答错区域。 九、违规处理 本次考试全面推进考场实时智能巡查,请每位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应考。考生如在考试中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特别注意:考生违反考试规定,被认定为有考试违纪行为(如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在考试过程中旁窥的等)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被认定为有考试舞弊行为(如携带手机参加考试的、夹带资料等)的,取消本次所有科目成绩;如涉嫌违法,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作出处理。其它具体事项,请查看《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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