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6年浙江省招收 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通知 各区(市)、州招生办公室: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民航发﹝2019﹞75号)”、“2026年民航招飞工作安排”文件精神,我院拟在浙江省联合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并为其他航空公司代招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具体实施如下: 一、招飞计划 我院拟在浙江省招收15名飞行养成学生,其中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送培10名(公费),其他航空公司送培5名(公费)。具体招飞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最终面向社会公布数为准,学制四年,本科提前批录取。 二、培养目标 1、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龙航空有限公司、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成都航空有限公司、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航空有限公司、天骄航空有限公司、龙江航空有限公司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国内民航运输企业飞行员(含客运、货运)。 2、我校飞行教师。 三、招飞条件 1、招飞对象和范围:招收参加2026年浙江省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男性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年龄16—20周岁(2006年9月1日后——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外语限考英语。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必须为“物理+化学”(考生必须选考该两科目方可报考)。 2、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志愿从事中国民航事业,积极弘扬和践行当代民航精神,符合《民用航空背景审查规定》相关标准。 3、身体条件:通过我院指定的民航体检鉴定机构招飞体检。 4、心理品质条件: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符合检测要求。 5、文化条件:高考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线,各省(区、市)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60%执行;英语高考单科原始成绩达到100分(含)以上;控制线上考生以文化课总分(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四、招飞程序 1.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登录招飞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gkzt/mhzf或http://mhzf.caac.gov.cn),进行考生注册、填报招飞志愿、信息查询以及参加招飞初选(综合面试、外科筛选、英语测试、飞行员职业能力测试)、体检鉴定(含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确认有效招飞申请和民用航空安全背景审查等高考前选拔工作。 考生通过招飞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志愿”,将作为考生填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即“有效招飞志愿”。系统中未确认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本校志愿的,将视为无效志愿,我院将不予录取。 根据民航招飞工作流程,招飞系统于2025年10月24日开通考生注册功能,2026年5月31日停止信息更新录入。 2.学校将派工作人员在部分市、州设点,对报名考生进行招飞初选,考生可根据附件3选择站点参加初选选拔,初选前详细阅读《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附件2),并如实填写《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选表》(附件1)。 3.学校将组织通过招飞初选的考生进行招飞上站体检和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初选现场通知)。未经招飞初选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招飞上站体检;体检实行单项淘汰制。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4.对体检合格考生,学校将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背景审查。 5、体检、背景调查、心理测试合格,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高考前要有通过招飞系统确认的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有效招飞志愿”,高考后成绩出来前考生须与学校签定报考承诺书(未签定者视作放弃报考),并在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志愿。 对达到民航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填报志愿(招飞系统“有效招飞志愿”和高考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缺一不可,且须一致)、高考成绩,按公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考生必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或我校指定的用人单位(各航空公司)签定培养协议。 五、工作要求 1、民航招飞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航局招飞体检鉴定新规范《民用航空体检鉴定医学标准实施细则》AC-67-FS-001R1已经正式发布,部分身体条件放宽,特别是视力标准大幅下降,意味着更多的优质生源能够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因此,希望各市州招生办公室高度重视民航招飞工作,要有领导主管,并安排专人负责招飞工作的组织、管理、宣传等工作;各普通中学应指定专人具体承办招飞事宜,严格按照招飞条件和自荐标准对报名学生的身体、思想、现实表现、学习成绩和本人及家长的报考态度等逐项进行分析,全面衡量,确定推荐名单,切实把好招飞第一道关口,凡不符合招飞条件的考生不得报名参检。 2、我校和各级招办将加强对招飞各环节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招飞工作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按照“阳光招生”的要求,规范管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的,将按《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附件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选表 附件2: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 附件2: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6年招飞初检日程安排(浙江)
2025年10月29日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618307 联系人: 赵老师 联系电话:19160337079 附件1: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选表(浙江省)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 年月 |
| 一寸 免冠 照片 | 籍贯 |
| 生源地 (学籍所在地) | 省 | 政治面貌 |
| 父亲姓名 |
| 年龄 |
| 政治面貌 |
| 工作单位 |
| 母亲姓名 |
| 年龄 |
| 政治面貌 |
| 工作单位 |
| 学 校 意 见 | 最近一次模考成绩粘贴处 (学校盖章) | 身 体 状 况 | 身 高 (招飞单位填写) | 厘米 | 体 重 (招飞单位填写) | 公斤 | 视力电子验光单粘贴处 (医院/眼镜店机打小票) | 是否做过视力矫正手术 | 是□ 否□ | 考 生 须 知 | 1.考生参加初选时必须携带一个月以内的视力电子验光单一份(无论近视与否均需准备)。 2.报考学生经所在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招飞初选。 3.学生应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一寸免冠照片1张。 4.学生需携带智能手机一部,保证电量充足。 5.如实填报所有信息,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取消招飞资格。 注:须凭此表参加面试初检!(涂改无效、无学校公章无效) |
以下信息十分重要,请用正楷字体认真填写 姓名 |
| 生源地 | 省 市 | 学校 |
| 选科是否为物理+化学 | 是□ 否□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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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父母) | 联系电话(本人) |
附件2: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A 男生身高不足168cm或者超过190cm; B 体重过重或过轻,体重计算方法:(身高-110)±10%; C 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D 身体任何部位有纹身者; E 骨与关节疾病或明显的“O”型或“X”型腿、胸廓畸形等; F 胆道和泌尿系统结石; G 传染性、难以治愈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白癜风; H 艾滋病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 I 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等性传播疾病; J 颅脑、胸腔脏器手术史; K 病毒性肝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肝脾明显肿大; L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畸形,如肾炎或血尿,蛋白尿、重复肾等; M 结核病,如活动性肺结核等; N 精神分裂等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O哮喘病史 P恶性肿瘤,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 Q 使用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R 眩晕病史、晕车、晕船; S 口吃、中耳炎,听力差,经常耳鸣、嗅觉丧失、难以治愈的明显声嘶; T 裸眼视力低于C字表0.1(相当于E字表4.0),矫正视力低于1.0,屈光度(等效球镜)超过-4.50D~+3.00D;散光两轴相差大于2.00D;屈光参差大于2.50D; U接受角膜屈光手术后,观察少于90日或手术前屈光度超过-4.50D~+3.00D(等效球镜)或不能提供原始完整的术前检查和手术资料。 V 色盲、色弱、显斜视、弱视、眼球运动受限等; 附件3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2026年招飞初检日程(浙江) 生源地区 | 报名时间 | 初检地点 | 具体地址 | 杭州、湖州、嘉兴 | 2025年11月22日 07:30-13:30 | 杭州萧山万怡酒店 (四楼世纪厅) | 杭州市萧山区永晖路 548 号 | 绍兴、宁波、舟山 | 2025年11月23日 07:30-13:30 | 杭州萧山万怡酒店 (四楼世纪厅) | 杭州市萧山区永晖路 548 号 | 温州、台州 | 2025年11月26日 09:00-11:00 | 温州金银岛大酒店 (三楼地中海厅) | 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洛河路3号 | 金华、丽水、衢州 | 2025年11月30日 07:30-13:30 | 金华市金城国际酒店(七楼国睿厅) | 金华市婺城区环城南路西段12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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