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本站 ·设为主页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
 
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

[返 回]   点击数:21   发布时间:2026/1/15 16:04:43   来源: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拟同意设置大湾区大学等10所学校,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至6月17日。其间如对设置学校有不同意见,请署名反映。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邮编:100816

传真:010-66020442

电子邮箱:ghsszc@moe.edu.cn

附件: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名单

名单.doc



首页 | 普通高考 | 高中会考 | 招考快讯 | 高考复习 | 精品题库 | 公告公示 | 专家指导 | 联系我们

免费共享类高考资源网站
杨府山高复学校主办    温州国鼎网络技术支持
金桥高考资源网版权所有     E-mail:wzgaofu@126.com 
浙ICP备11039732号-1    建议使用IE6.0、1024x768分辨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