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报考基本条件
(一)已经参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各科目合格(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10门),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
(三)符合我校2021年在浙招生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在上述基础上,报考英语(师范)、汉语言文学(师范)、历史学(师范)和小学教育(师范)专业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分数不低于90分;
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物理学(师范)、船舶与海洋工程和水产养殖学专业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分数不低于80分。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标准(下同):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6分,D等计1分,E等不计分。
注:1.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针对“技术”科目,对具有新高考改革前“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情况,取其中较高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作为“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入;对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亦取其中最高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入。
2.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考生须在申请表中如实填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考生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报考,要求如下: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出申请。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3日—2021年3月13日下午16:00。考生登录浙江海洋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zjou.edu.cn),点击“三位一体招生”,进入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仅限电脑登录),根据报名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下载并打印该申请表。
(三)申请材料上传:
2021年3月3日—2021年3月14日下午16:00。考生登录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上传申请材料。上传的申请材料有:
1.《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申请表须加盖所在高中学校公章或教务处公章,且考生本人签名)(必传项);
2.身份证有头像面(必传项);
3.符合本文“第十三条”所列的5大类奖项或赛事的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限传3项,须和报名表填写的奖项或赛事一致,如无则不用上传)。
以上所有材料按要求上传到报名系统指定位置,无需邮寄书面材料。如上传的申请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若考生上传申请材料中的报考专业与报名系统中最后一次提交的报考专业不一致,以报名系统中最后一次提交的报考专业为准。
第十二条 主要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3日—2021年3月13日下午16:00;
(二)申请材料上传时间:2021年3月3日—2021年3月14日下午16:00;
(三)书面评审时间:2021年3月15日—2021年3月24日;
(四)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3月26日—2021年3月31日下午16:00;
(五)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报名系统自主打印准考证):2021年4月9日—2021年4月10日;
(六)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21年4月11日;
(七)入围名单公示: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
注:有关综合素质测试安排将提前在浙江海洋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