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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下半年普通高校招生“三项考试”、汽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返 回]   点击数:711   发布时间:2013/6/23 10:31:37   来源: 】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下半年普通高校招生“三项考试”、汽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

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浙教试院〔2013〕63号

2013年下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英语听力、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考试(简称“三项考试”)和汽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考试基础理论考试将于9月中旬进行,现将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下半年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考试采用两种方式:第一种为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分科方式,信息技术采用上机考试形式,通用技术采用纸笔考试形式;第二种为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合科方式,采用上机考试和纸笔考试两种形式。目前为普通高中一年级(暑假后为二年级)学生只能报第一种方式考试,其他考生只能报第二种方式考试(因休学、转学等原因而未参加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会考的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可报考第一种方式考试,成绩仅用作替代会考成绩)。

汽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考试包括基础理论笔试和操作考试,操作考试时间另定。

二、考生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第一种方式考试,可以同时报考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科,也可单报一科;考生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第二种方式考试,可以同时报考上机考试和纸笔考试两种,也可单报一种;汽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考试可以同时报考笔试和操作考试,也可单报其一。

三、考生参加“三项考试”和考汽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考试,每科有2次考试机会。成绩用作高校招生录取的2年有效;用于评定学业水平等第的,按最高成绩记入档案。

    四、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三项考试”和汽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考试后,如在我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须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的条件。

五、报名分为网上信息输入和现场信息确认两段:2013年6月22日-25日、28日-30日为网上考生信息输入时间,2013年7月2日-7月5日为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间。

六、报名费,考生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8)185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交纳报考费,每科目30元,由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执收;参加汽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考试基础理论考试的考生,按30元/人次交纳报考费,参加汽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操作技能考试的考生,按80元/人次交纳报考费

此次考试类型较多,报考要求不同,各地要严格执行报考规定,多渠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将报名要求和办法及时通知有关学校和考生;要强化服务意识,帮助学校指导学生报考,避免错报、漏报;要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对报名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此次报名工作平稳顺利、信息准确及时。

附件:

1.2013年下半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三项考试”、汽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考试报名办法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3年619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36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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