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2+2”选拔考试违规处理公告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我院对201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2+2”选拔考试中已认定违规的考生的准考证号、考试科目、违规行为以及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7天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571-88908555、88907517。
准考证号 |
考试科目 |
违规行为 |
拟处理意见 |
120202050656 |
高等数学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
120006210100 |
高等数学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
120006210387 |
高等数学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
120701030006 |
英语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