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①省赛区竞赛
(a)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b)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
(c)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d)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e)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②全国决赛
(a)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b)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c)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d)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e)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另外,除“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外,在高中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获前6名以及参加上述比赛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通过全省统一认定者;除“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外,高中教育阶段在其他全国性体育比赛中获得前6名及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通过全省统一测试者,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中教育阶段参加“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获奖证者,按《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高考加分项目的通知》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010年1月6日(含)前,在“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中获奖获证,按第64条的相应要求通过认定或测试者(含09年已通过认定测试的2010年应届考生);
2010年1月6日后,获一级运动员称号,或参加亚太区无线电测向锦标赛、世界无线电测向锦标赛、世界航海模型锦标赛、世界体育大会等获得前6名,参加全国中学生运动会获得前3名,通过全省统一认定者;
2010年1月6日后,参加“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其他规定项目和赛事获得规定名次,通过全省统一测试者。
同时符合上述各条中有关情形的考生,只能取其中最高的一项分值加分,不得累加。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申请政策加分,并在现场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时,向报名确认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加分项目的有关证件或材料。考生提供加分证书或材料的最后截止时间为6月6日。此后获得的证书不再享受政策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