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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加强考生诚信教育须承诺录取后按时就学

[返 回]   点击数:658   发布时间:2010/4/12 20:30:37   来源: 】

法制日报
  近日,新疆出台的《2010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其中对开展诚信教育的重点环节以及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相关要求均进行了明确规定,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主任孙红新说,今年考生被录取后,必须按照先前签订的诚信承诺书保证按时报到就学。
  近年来,新疆一些高考考生在被所报考的院校录取后,到开学时不报到而选择复读或自考的现象较为突出,其中高职专科院校每年约有10%的考生放弃录取就学。近日出台的《2010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明确要求,各级招办和中学要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特别是加强在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主要阶段的诚信教育。孙红新表示,我区考生在申请报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承诺被录取后保证按时报到就学。
  新疆一些专科院校招办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疆今年出台考生承诺被录取后保证按时报到就学的新规定,虽然没有强制性,但这也是一种进步,至少对考生也是一种诚信上的约束。
  此外,今年高考,考生如果携带有电子显示屏幕的手表进考场,将按照考试规定进行处理。孙红新说,此举是防止考生利用电子显示屏幕的手表作弊。我区今年将多措并举防范高科技作弊,加强与通信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多管齐下,形成合力共同整治考试环境,并强化对监考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现象的发生。(记者吴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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