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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招优录生进大学要公示 让社会监督舞弊者

[返 回]   点击数:779   发布时间:2010/2/21 20:00:35   来源: 】

    武汉晚报讯 春节过后,我省高考考生就可进行各项高招优录材料的手续办理。不过,今年我省对高考加分等优录政策进行了调整:公示期延长至年底,这就是说,考生进大学后数月,仍要接受社会监督。

  据介绍,我省的高招优录一直实行公示制度,以加强监督。但往年省招办公示时间只有一个月,即5月20日至6月20日。今年我省则明确规定,公示时间为5月20日至年底。省招办称,此举是为了加大监督力度,减少甚至是杜绝高考加分中的舞弊行为。

  据介绍,经舞弊(包括虚报、隐瞒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等)取得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由省教育行政部门(或授权省招办)取消其当年的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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