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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将对低保户及困难大学生进行物价补助

[返 回]   点击数:1044   发布时间:2010/1/31 14:01:47   来源: 】

浙江省政府决定将视消费价格上涨的情况,对低保对象以及在校贫困大学生给予物价补贴。这是浙江省副省长陈敏尔在31日召开的全省“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作出上述表态的。

  今年上半年,根据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的实际,浙江省已对低保户实行人均60元的补贴。陈敏尔表示,下半年,应根据消费价格上涨的情况,继续对低保户实行补助。各地要抓紧将补贴发到每一户低保户手中。

  此外,今年秋季开学,浙江全省大中专在校生规模将达到90万人,按照12%的比例,全省有约16万学生生活相对困难。陈敏尔要求省教育厅、财政厅研究提出意见,对在校贫困大学生给予适当补贴。9月1日新学期开学后,省教育厅和各高等院校要做好学校饭菜价格的稳定,加强对食堂的经营管理,降低经营成本,努力通过内部消化来稳定饭菜价格,在此基础上,省财政酌情给予适当补贴。

  浙江省民政厅等部门此前发布实施的《关于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因副食品价格上涨给予动态物价补贴的通知》规定,今后困难群众的物价补贴将按半年的物价上涨情况进行发放,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浙江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4%,其中二季度达到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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